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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营养师招生简章

    为了更好的做好公共营养师的培训工作,为国家的健康事业做出贡献,让广大的学生能够及时了解公共营养师的招生条件,我们做了招生简章。把对公共营养师的要求条件全部列举出来了。
 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您致电或者在线咨询。我们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解答您的问题。
 
公共营养师招生简章

河北经贸大学旅游学院培训中心公共营养师招生简章

营养师职业名称

  2007年1月,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施行《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》。
  职业定义:从事公众膳食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、营养与食品知识传播,促进国民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。
  职业等级:公共营养师四级(中级)、三级(高级)、二级(技师)、一级(高级技师)。

职业资格鉴定要求

1、鉴定方式

  先参加相关等级的培训,结业后参加全国统考,考试时间:每年3月、5月、7月、9月、11月。由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鉴定,经考试合格者颁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》,全国通用,出国任职时可换发中英文对照版本,是从业、任职的凭证。

2、鉴定内容

 理论和技能,见《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》。

3、申报条件

  ——四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 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  (2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。
  (3)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  ——三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  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  (2)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  (3)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  (4)具有医学或食品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  (5)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6)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

考前培训

1、培训对象

  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,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。

2、培训教材

  由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专家根据《国家职业标准》编写的《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——公共营养师》,内容包括:《公共营养师——基本知识》和《公共营养师——国家职业资格四/三级》。

3、师资队伍

  根据《国家职业标准》要求,授课教师均为国内、省内医疗、食品、营养相关领域的知名专家和教授,平均年龄50岁以上,每人均拥有20年以上丰富的技能和实践经验。

4、教学模式

  针对企业员工实施社会化定向培育,注重技能化传授,让每一位参加培训的学员都能达到胜任营养师岗位的需求。
  5、授课形式:小班授课,面授+函授。
  6、上课方式:周末班、全日制班。
  7、报名手续
  本人身份证、最高学历证的复印件各2份;个人公务彩照小2寸4张。

收费标准

  1、考前辅导班
  学费:1350元/人(全含)
  课时:9周(每周日学习一天)
  2、专业学习班
  学费:2860元/人(全含)
  课时:24周(每周六、日学习两天)

  报名地址:石家庄市槐北路95号河北经贸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楼西侧二楼

  咨询电话:15831189203

  邮 箱:chenyuepeng698@sohu.com Q Q:33122405

在线咨询QQ:33122405 电话:15831189203(24小时咨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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